别成为黑恶帮凶,坚决远离这12种行为(附扫黑除恶举报方式)

2018-06-28 海晟金租

近日,中共中央、国务院发出《关于开展扫黑除恶专项斗争的通知》。“打”意指确定目标定点清除,“扫”意味一扫而净全部清除,不但将所有黑恶势力清楚干净,还要消灭其生长的土壤,打掉其“保护伞”,当然那些黑恶势力的帮凶也不会放过!

比如下面这十二种事就千万别做,别一不小心成为黑恶势力的帮凶:

1. 假如,你只是一个农民,但你有一个当村支书的“铁哥们”,在村里可以一手遮天,是个名副其实的“村霸”,你感觉跟着他干很不错,通过组织拉票贿选还帮你当上了村干部,之后你们垄断村里各种资源,干一些违法乱纪的勾当。你们就是“扫黑除恶”的最佳对象。

2. 假如,你就是一个穷打工的,但是你的工作环境是一个大型游戏厅或者电玩城,实际上它就是一个披着合法外衣的赌博黑窝点,所谓的游戏机就是赌博机,什么赌博游戏应有尽有,你的老板十足黑老大的范,雇了一帮小弟看场子,“站岗放哨”、“维护秩序”,你就是其中之一,你的行为可能涉嫌了开设赌场罪或赌博罪。

3. 假如,你在一个矿业公司上班,还是一个部门经理负责组织生产,但你的老板背地里却网罗一帮地痞流氓,用猎枪、铁棍和炸药开道,暴力抢夺矿井,是威震一方的“矿霸”, 没有资质私挖滥采,扫黑除恶时,你也会成为“非法采矿罪”的犯罪嫌疑人之一。

4. 假如,你是一名整天陪游客“游山玩水”的导游,这并不是你工作的主要目的,你的另一项工作就是带游客“赶场购物、强迫交易”赚取钱财,遇到不识趣、不听话甚至对抗的游客,但这并难不倒你,因为你并不是一个人在战斗,后面有挺你的江湖“大哥”,遇到不识趣的游客就恐吓,不听话的都关小黑屋,对抗的那就直接打趴下。你就是所谓的黑导游!

5. 假如,你是一名嫉恶如仇的“愤青”,觉得世界太黑暗,却没有什么发泄渠道,有一天你在网上认识了一位“高人”自称民间正义人士,与你志同道合,于是编造一些虚假信息,虚报灾情等,让你通过各种微信网络渠道传播。你已经被境外“高大上”的反华黑恶势力所利用。

6. 假如,你刚中学毕业因无一技之长而成了无业游民,但突然有一天遇到一个“大哥”,对你特别好,出入娱乐场所,并给你安排了一份工作,不仅包吃包住,报酬还特别高,有一天,让你把一包东西藏在身体里运到它地甚至出国,其实他就是一个“黑毒贩”,而你的工作已经涉嫌贩毒。

7. 假如,你为一家“小贷”公司工作,你负责帮公司讨债的,你以为“欠债还钱,天经地义”,对还不起钱的客户,采用恐吓、堵门、殴打、拘禁、侮辱等行为,那么,你已经成为“扫黑除恶”重点打击对象了。

8. 假如,你在一家“会所”、“浴池”或者“KTV”等场所工作,表面上只是一个服务员,虽不体面但听起来也算一份正经工作。然而,你的老板黑白两道通吃,表面合法经营,但内藏“黄赌毒”,虽然你人不恶,但是对老板的指示也是言听计从,这样你就成了犯罪的帮凶!

9. 假如,你给一个房产开发商打工,也可能是家拆迁公司。征地拆迁哪有那么顺利的,遇到几个讨厌的“钉子户”在所难免,但你的老板很厉害,手下都是蛮横跋扈的地痞无赖,你天天跟着他们对“钉子户”威胁恐吓、掐电断水、破坏滋扰、砸玻璃喷油漆,最后还暴力强拆。你这就是典型的跟黑恶势力。

10.假如,你是一位自认遭遇不公、利益受损的上访户,长期以来问题始终得不到解决,正好有一个跟你“同病相怜”的人,要拉你入伙抱团取暖,煽动包括你在内的一群人上街游行示威、喊口号、拉条幅、围堵政府机关、扰乱公共秩序,你认为人多力量大,谁知这是一伙搞政治阴谋的黑恶势力团伙,你已经被利用了。

11. 假如,你平时游手好闲无所事事,一天有哥们给你提供了一个好差事,不用卖苦力,也不用动脑筋,在哥们控制买断的菜市场、夜市、早市,向小摊小贩收管理费,实际上就是“保护费”,欺行霸市,遇到不服管理的、或不交钱、少交钱的,就骂骂咧咧,闹僵了就掀摊子,甚至拳脚相加,小摊贩们寄人篱下,也只能敢怒不敢言!你就是一个“市霸”。

12. 假如,你只是一个基层小公务员,你以为黑恶势力“保护伞”永远都不会跟你挂上边。你错了,“保护伞”听起来好像“高大上”,实际上并不分层级,只要你拿了人家好处,不用什么称兄道弟,在管理职责内,对一些人欺压百姓、横行霸道的行为视而不见、包庇纵容、违法不纠、执法不严、有案不立、有案不查,那么你就成了地道的黑恶势力“保护伞”。

《佛山市南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涉黑涉恶线索举报奖励办法》已正式实施,举报黑恶势力,最高奖励13万元!如市民发现以下行为,请马上举报!

举报对象

重点打击的10类黑恶势力及其“保护伞”:

(一)威胁政治安全特别是制度安全、政权安全以及向政治领域渗透的黑恶势力;

(二)把持基层政权、操纵破坏基层换届选举、垄断农村资源、侵吞集体资产的黑恶势力;

(三)利用家族、宗族势力横行乡里、称霸一方、欺压残害百姓的“村霸”等黑恶势力;

(四)在征地、租地、拆迁、工程项目建设等过程中煽动闹事的黑恶势力;

(五)在建筑工程、交通运输、矿产资源、渔业捕捞等行业、领域,强揽工程、恶意竞标、非法占地、滥开滥采的黑恶势力;

(六)在商贸集市、批发市场、车站码头、旅游景区等场所欺行霸市、强买强卖、收保护费的市霸、行霸等黑恶势力;

(七)操纵、经营“黄赌毒”等违法犯罪活动的黑恶势力;

(八)非法高利放贷、暴力讨债的黑恶势力;

(九)插手民间纠纷,充当地下“执法队”“出警队”“讨账队”和“职业医闹”的黑恶势力;

(十)境外黑社会入境发展渗透以及跨国跨境的黑恶势力。

2举报渠道

(一)佛山市公安局南海分局

电话:13500260110(24小时)

(二)中共佛山市南海区纪律检查委员会(佛山市南海区监察委员会)

电话:12388(工作时间)

网站:http://guangdong.12388.gov.cn/foshanshi/nanhaiqu/

(三)佛山市南海区扫黑除恶专项斗争领导小组办公室

电话:86399545(工作时间)

邮箱:nhqshb@nanhai.gov.cn

3、奖励内容及标准

(一)举报涉黑犯罪线索:

  1.凡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犯罪嫌疑人经检察院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批准逮捕的,奖励人民币50000元;

  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向法院提起公诉的,奖励人民币100000元(其中,被举报的嫌疑人既以涉黑罪名被批准逮捕又以涉黑罪名被提起公诉的,以提起公诉的奖励标准实施奖励);

  若举报的对象以涉黑罪名被批准逮捕或提起公诉超5人的,可额外再奖励30000元。

  2.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黑社会性质组织犯罪的在逃组织者、领导者、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0元;抓获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5000元。

  3.凡提供举报黑社会性质犯罪集团犯罪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2000元。

(二)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线索

  1.凡举报恶势力犯罪集团犯罪线索直接破案,人民法院一审判决生效后,奖励人民币20000元;

  2.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恶势力犯罪集团的在逃头目、骨干成员的,奖励人民币3000元;抓获一般成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凡提供举报恶势力犯罪团伙犯罪的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三)举报一般涉恶犯罪线索

  一般涉恶犯罪是指尚未形成犯罪集团模式,涉及偶发案、个案等普通涉恶案件。

  1.凡举报暂未形成犯罪集团的一般涉恶犯罪线索直接破案,人民法院一审判决后,奖励人民币3000元;

  2.凡提供举报线索并协助公安机关抓获一般涉恶在逃人员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3.凡提供举报一般涉恶犯罪的证据材料,经查证属实的,奖励人民币1000元。

相关部门将严格按照保密制度对举报人信息进行保密。奖励办法自即日起施行。

  扫黑除恶进行时!请广大人民积极进行举报!坚决打击黑恶势力!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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