南狮一号涉黑案13名被告被判刑

2020-10-13 珠江时报讯(记者/杨慧通讯员/朗乾坤南法宣)

近日,记者从南海区扫黑办获悉,刘清清等13名被告人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等一案(又称“南狮一号”案件)已宣判。经南海区人民法院与佛山市中级人民法院一、二审审理查明,以组织、领导、参加黑社会性质组织罪、开设赌场罪、寻衅滋事罪、聚众斗殴罪、敲诈勒索罪、行贿罪等罪名,判处被告人刘清清有期徒刑十六年,剥夺政治权利三年,并处没收个人全部财产;判处其余12名被告人有期徒刑十一年至一年五个月不等,并处罚金。

  经审理查明,刘清清刑满释放后,从2016年12月开始逐步纠集了一批社会闲散人员和刑满释放人员,在南海区狮山镇招大社区招北经济社一带实施开设赌场、寻衅滋事、聚众斗殴等违法犯罪行为,逐渐形成了以刘清清为组织者、领导者的黑社会性质犯罪组织。
  该涉黑团伙租用招北经济社内一间出租屋作为固定据点,在该经济社内的在建房屋、榕树头下、鱼塘边、蕉树林、厂房等场所开设流动赌场。其通过控制和垄断该经济社的地下赌博业进行非法获利,为非作恶,欺压群众,导致该经济社一带及附近涉赌警情高发,部分参赌群众欠下巨额赌债,严重破坏当地的经济和社会秩序。
  该团伙被公安机关查处后,涉案社区群众纷纷叫好,辖区涉赌警情大幅下降。
  当前,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已进入决战决胜的关键阶段,为打好打赢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收官战,南海区将紧扣扫黑除恶三年为期总目标和今年“深挖整治”“长效常治”目标任务,扎实有效推进扫黑除恶专项斗争,推动实现扫黑除恶“清到底、清干净”的目标要求,使人民获得感、幸福感、安全感更加充实、更有保障、更可持续。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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