扫黑除恶丨佛山法院依法严惩43起涉黑恶开设赌场犯罪

2020-12-14 (文/佛山日报记者韦娟明 通讯员/陈佩颃)

 

  自扫黑除恶专项斗争开展以来,佛山法院紧紧围绕“六清”目标,依法严惩涉黑恶开设赌场犯罪,维护一方安全,守护万家灯火,净化社会环境。截至今年11月,全市法院共审结涉黑恶开设赌场案件43起,涉案人数368人。

 

  村内开设赌场5人获刑

  自2007年起,何某明利用其与他人先后任三水区某村小组组长的影响力,由吴某强、何某荣纠集何某华、李某伟等人,相继在村空地、巷口等地共同开设赌场,并招揽众多参赌人员以“三公大吃小”“斗牛”的方式赌博。

  其间,何某荣还与他人在某农庄共同开设赌场。赌场运作期间,何某华、李某伟等人主要负责望风。赌场抽头渔利后交由吴某强、何某荣分配,用于派发工资,剩余部分则由吴某强、何某荣等人分占。2007年至2015年期间,该犯罪集团经营的赌场抽头渔利共计人民币100万余元。

  三水区法院经审理认为,何某明、何某荣等5人与他人共同开设赌场,情节严重,其行为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五年六个月至四年不等,并处财产刑。因何某明、何某荣等5人涉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法院判处何某明、何某荣等5人有期徒刑十九年至七年不等,并处财产刑。

  一审判决后,何某明、何某荣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佛山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开设微信赌博群6人获刑

  2015年上半年、2017年3月至6月,阳某胜分别组织参赌人员在禅城区某出租屋及某酒店房间赌博,并从中抽水牟利。肖某在赌场内放数,为赌客提供资金支持。

  2016年4月底至10月,刘某青在禅城其开设的士多内开设赌场,招揽他人参赌,并从中营利。2017年,刘某、阳某胜、黄某南等人共同利用手机开设微信赌博群,组织他人借助发抢红包数据,以“三公大吃小”的方式进行赌博活动,从中抽头渔利。

  其间,肖某提供微信号、资金、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通过转账方式将赌博款项转到其他账户; 杨某燕提供银行账户、支付宝账户进行款项结算。

  禅城区法院经审理认为,刘某青、阳某胜等6人以营利为目的,开设赌场,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二年至六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因刘某青、阳某胜、刘某、黄某南涉及其他犯罪,数罪并罚,法院判处刘某青、阳某胜、刘某、黄某南有期徒刑十四年至八年六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

  一审判决后,刘某青、阳某胜等人不服判决提出上诉,佛山中院二审裁定驳回上诉,维持原判。

 

 利用农庄开设赌场12人获刑

  程某书、杨某芳等12人,于2018年5月、6月在顺德区某出租屋及农庄开设赌场,以“三公大吃小”的方式赌博。12人分工明确,分别负责担任股东、派牌、抽头渔利、放风、向赌客放贷等工作。2018年6月,公安机关将赌场查获,并缴获抽水款、赌资等共计人民币5万余元。

  顺德区法院经审理认为,被告人程某书、杨某芳等12人无视国家法律,开设赌场,妨害社会管理秩序,其行为均已构成开设赌场罪,判处有期徒刑十一个月至十个月不等,并处财产刑。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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