一、公司基本信息
公司中文名称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 |
公司英文名称 |
Foshan Haisheng Financial Leasing Company Limited |
公司法定代表人 |
曾剑涛 |
注册资本 |
20亿元 |
注册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大厦主楼27-29层 (住所申报) |
办公地址 |
佛山市南海区桂城街道南海大道北26号农商银行大厦主楼27-29层 (住所申报) |
邮政编码 |
528200 |
公司网址 |
http://www.fshsfl.com/ |
电子邮箱 |
fshsfl@fshsfl.com |
联系电话 |
0757-86367092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以下简称“海晟金租”或“公司”)是经原中国银监会批准设立的全国性非银行金融机构。公司的设立是广东省政府践行《珠江西岸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布局和项目规划(2015-2020)》,支持产业技术改造和转型升级,推动先进装备制造产业带建设的一项重要举措。
海晟金租由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联合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现已退出)、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和佛山市南海中南机械有限公司共同发起设立,于2016年7月19日正式开业。2022年11月,经监管机构审批同意,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受让广州御银科技股份有限公司持有的公司9%股份,成为公司新股东。
作为佛山首家,也是目前唯一一家获原中国银监会批复同意成立的金融租赁公司,海晟金租坚持贯彻“服务国家重大战略、服务实体经济、服务先进装备制造业”的设立初衷,秉承“专业专注,成就卓越”的经营理念,紧密结合广东区域经济特点和股东优势,以先进装备制造业为主攻方向,重点布局高端装备制造、新能源、新材料、节能环保与船舶等行业,支持高新技术产业园区建设与绿色产业融资需求,初步形成了工业机器人、陶瓷机械、金属加工机械、高空作业平台、节能环保设备和船舶等特色业务领域。
成立以来,公司自主研发推出供机宝、银信宝、税租宝、高空车宝、厂租通、防疫通、南融通、快易宝等融资租赁产品,为中小微企业有效解决融资难、融资贵问题,为企业设备更新和产能扩张提供助力。
海晟金租将以打造经营稳健、特色鲜明、服务专业、具有核心竞争力的精品金融租赁公司为发展愿景,通过提供高质量的融资租赁服务,促进中小企业快速成长,满足客户多元的融资和服务需求,加速金融与产业的相互融合,助力推进我国产业发展的现代化进程。
二、财务会计信息
截至2023年末,公司资产总额为321.44亿元(其中租赁资产余额296.14亿元,含项目公司及经营租赁资产),负债总额为283.73亿元,所有者权益为37.72亿元,实现净利润5.51亿元。
三、风险管理信息
公司坚持以“保证持续发展、保证审慎合规经营、保证在可承受范围内实现风险与收益合理匹配”为原则,建立了分工合理、职责明晰的风险管理组织体系,由董事会、监事会、高级管理层、风险管理部及其他部门组成。董事会对公司的风险管理承担最终责任;董事会下设风险管理委员会,授权其履行部分风险管理职责;监事会负责监督风险管理体系的建立和运行;高级管理层负责风险管理政策的具体实施和执行。公司搭建了风险管理三道防线,租赁业务部门及金融市场部门为第一道防线;风险管理部门、资产管理部门为第二道防线的主要部门;内审部门为第三道防线。
2023年,公司在外部环境复杂多变、监管机构对金融租赁行业监管力度不断增强的背景下,持续做好信用风险、市场风险、操作风险、流动性风险等主要风险的管控措施,各项风险指标符合监管要求,风险整体可控。
四、公司治理信息
(一)实际控制人及其控制本公司情况的简要说明
2023年度,公司无实际控制人。
(二)持股比例在百分之五以上的股东及其持股变化情况
2023年度,公司持股情况无变化。广东南海农村商业银行股份有限公司持有80000万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40%;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持有60000万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30%;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持有18000万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持有18000万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9%;佛山市金融投资控股有限公司持有10000万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佛山市南海承业投资开发管理有限公司持有10000万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5%;佛山市南海中南机械有限公司持有4000万元股份,占公司总股本2%。
(三)股东大会基本情况
1.股东大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第三十四条,股东大会行使下列职权:
(1)决定公司的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
(2)对公司上市作出决议;
(3)选举和更换董事、非由职工代表担任的监事,决定有关董事、监事的报酬事项;
(4)审议批准股东大会、董事会和监事会议事规则;
(5)审议和批准董事会、监事会的报告;
(6)审议批准公司年度财务预、决算方案和利润分配方案、弥补亏损方案、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7)对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作出决议;
(8)依照法律规定对收购本公司股份、重大收购作出决议;
(9)对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作出决议;
(10)对公司合并、分立、解散、清算或者变更公司形式作出决议;
(11)修改公司章程;
(12)对聘用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作出决议;
(13)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章程规定的其他职权。
上述股东大会的职权不得通过授权的形式由董事会、其他机构或个人代为行使。
2.股东大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公司共召开股东大会5次,具体如下:
序号 |
会议名称 |
日期 |
出席股东代表数 |
所代表的表决权比例 |
议题及相关决议情况 |
1 |
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2-9 |
7 |
100% |
(一)通过《关于就伊之密更名对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进行修订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
2022年度股东大会 |
2023-5-5 |
7 |
100% |
(一)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暨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提名陈立尧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七)通过提名骆玲女士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
3 |
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 |
2023-8-31 |
7 |
100% |
通过提名肖德银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
4 |
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1-15 |
7 |
100% |
(一)通过选举肖光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二)通过选举李德洗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选举谭劲松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六)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七)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八)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公司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
5 |
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 |
2023-12-22 |
7 |
100% |
(一)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调整《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四)董事会基本情况
1.董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第七十二条:董事会应当建立并践行高标准的职业道德准则。职业道德准则应当符合公司长远利益,有助于提升公司的可信度与社会声誉,能够为各治理主体间存在利益冲突时提供判断标准。董事会行使下列职责:
(1)召集股东大会会议并向股东大会报告工作;
(2)执行股东大会决议;
(3)根据股东大会决定的公司经营方针和投资计划,制订公司的经营和投资方案;
(4)审议批准公司的年度经营考核指标;
(5)制订公司的年度财务预算方案、决算方案、股权激励计划方案;
(6)制订公司的利润分配方案和弥补亏损方案;
(7)制订公司增加或者减少注册资本、发行公司债券或者其他证券、公司上市的方案;
(8)制订公司重大收购、收购本公司股份或者合并、分立、解散或者变更公司形式的方案;
(9)决定公司内部管理机构的设置;
(10)根据董事长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总裁(总经理);根据总裁(总经理)的提名,聘任或者解聘公司副总裁(副总经理)、财务负责人等高级管理人员;并决定前述人员的报酬、奖惩事项,监督高级管理层履行职责;
(11)制定公司的基本管理制度;
(12)对重大关联交易作出决议;
(13)在股东大会授权范围内,决定公司的对外投资、资产抵押、房屋、构筑物或土地的资产购置、资产处置与核销、数据治理等;
(14)决定董事会专门委员会的设置、人员组成及职责,审议批准董事会专门委员会工作规则;
(15)听取公司总裁(总经理)的工作汇报,并监督其工作;
(16)制订公司章程修改方案,制订股东大会、董事会议事规则;
(17)提请股东大会聘请或解聘为公司财务报告进行定期法定审计的会计师事务所;
(18)负责公司信息披露,并对会计和财务报告的真实性、准确性、完整性和及时性承担最终责任;
(19)定期评估并完善本公司的公司治理;
(20)维护金融消费者和其他利益相关者合法权益;
(21)建立公司与股东特别是主要股东之间利益冲突的识别、审查和管理机制;
(22)承担股东事务的管理责任;
(23)法律法规、本章程规定或股东大会授予的其他职权。
上述第(12)款所指重大关联交易是指公司与一个关联方之间单笔交易金额占公司资本净额百分之五以上,或公司与一个关联方发生交易后公司与该关联方的交易余额占公司资本净额百分之十以上的交易。
2.2023年度董事会人员构成及其工作情况,董事简历,包括董事兼职情况
序号 |
姓名 |
董事性质 |
担任本机构及其他机构职务 |
董事简历 |
1 |
刘祖勉 |
非独立董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审计部部长 |
2020年3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 |
2 |
易小林 |
非独立董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董事长、副总裁 |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
3 |
曾剑涛 |
非独立董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 |
2019年12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人代表。 |
4 |
陈媛 |
非独立董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省广晟控股集团有限公司财务部(结算中心)副部长 |
2022年9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5 |
肖德银 |
非独立董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副总经理、董事会秘书 |
2023年8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6 |
骆玲 |
非独立董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南海产业集团有限公司党委书记、董事长、总经理 |
2023年5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7 |
方利平 |
非独立董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广东耀达融资租赁有限公司董事长、总经理 |
2021年10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 |
注:本表披露的董事职务指2023年末时该董事所任职务。
3.董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度,董事会共召开会议7次,具体如下:
序号 |
次数 |
时间 |
出席人数 |
议题及相关决议情况 |
1 |
第二届董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1-9 |
7 |
(一)通过《关于召开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一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通过《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章程的议案》 (三)通过《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股东大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四)通过《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五)通过《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关联交易委员会工作规则的议案》 |
2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4-14 |
6 |
(一)通过关于召开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会议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经营情况报告暨总裁工作报告的议案》 (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财务决算方案的议案》 (五)通过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出具的《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审计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七)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八)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内部审计工作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大股东资质评估报告的议案》 (十)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度风险偏好陈述书的议案》 (十一)通过关于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设置与股东及其关联方开展关联交易业务限额的议案 (十二)通过提名陈立尧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十三)通过提名骆玲女士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
3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5-23 |
6 |
通过缴纳相关税费的议案 |
4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四次会议 |
2023-8-15 |
6 |
(一)通过关于召开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通讯表决)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金融资产拨备计提操作指引的议案》 (四)通过提名肖德银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关于调整补充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风险管理委员会及提名与薪酬委员会部分成员的议案 |
5 |
第二届董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 |
2023-10-30 |
6 |
(一)通过关于召开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通过提名肖光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的议案 (三)通过选举佛山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长的议案 (四)通过提名李德洗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的议案 (五)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主要风险识别与评估报告的议案》 (六)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公司治理监管评估发现问题整改方案及相关整改台帐的议案 (七)通过续聘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为2023年度财务报表审计机构的议案 (八)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上半年风险管理报告的议案》 (九)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3年前三季度财务收支情况报告的议案》 (十)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十一)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独立董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6 |
第二届董事会第十五次会议 |
2023-11-30 |
6 |
(一)通过关于召开2023年第四次临时股东大会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三)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营考核指标的议案; |
7 |
第二届董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12-11 |
6 |
通过关于调整《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五)独立董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公司暂无设独立董事。
(六)监事会基本情况
1.监事会职责
根据《公司章程》第九十三条,公司监事履行如下职责或义务:
(1)可以列席董事会会议,并对董事会决议事项提出质询或者建议;
(2)按时参加监事会会议,对监事会决议事项进行充分审查,独立、专业、客观发表意见,在审慎判断的基础上独立作出表决;
(3)对监事会决议承担责任;
(4)积极参加公司和监管机构等组织的培训,了解监事的权利和义务,熟悉有关法律法规,持续具备履行职责所需的专业知识和能力;
(5)对公司负有忠实、勤勉义务,尽职、审慎履行职责,并保证有足够的时间和精力履职;
(6)积极参加监事会组织的监督检查活动,有权依法进行独立调查、取证,实事求是提出问题和监督意见;
(7)遵守法律法规、监管规定和本章程。
2.监事会组成人员情况表
序号 |
姓名 |
监事性质 |
担任本机构及其他机构职务 |
简历 |
1 |
刘韧 |
职工监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
2023年10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长。 |
2 |
毛卫东 |
股东代表监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中南机械常务副总经理 |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3 |
谭劲松 |
外部监管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中山大学管理学院教授 |
2023年11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 |
4 |
何棣华 |
职工监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内审部总经理助理 |
2020年4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5 |
唐桂萍 |
职工监事 |
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计划财务部总经理 |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 |
注:本表披露的监事职务指2023年末时该监事所任职务。
3.监事会召开情况
2023年,公司共召开8次监事会,具体如下:
序号 |
次数 |
时间 |
出席人数 |
议题及相关决议情况 |
1 |
第二届监事会第五次临时会议 |
2023-1-9 |
4 |
通过《修订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议事规则的议案》 |
2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六次临时会议(通讯表决) |
2023-3-31 |
4 |
(一)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董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二)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监事会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高级管理层及其成员履职评价情况报告的议案》 |
3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一次会议 |
2023-4-14 |
4 |
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监事会2022年度工作报告的议案》 |
4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二次会议 |
2023-8-15 |
4 |
审阅《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预期信用损失法实施管理办法(试行)》等六个事项(本次会议无审议事项) |
5 |
第二届监事会第七次临时会议 |
2023-9-22 |
4 |
通过提名刘韧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职工监事的议案 |
6 |
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 |
2023-10-30 |
4 |
(一)通过选举刘韧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的议案 (二)通过提名谭劲松先生为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的议案 (三)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管理办法的议案》 (四)通过《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外部监事薪酬方案的议案》 |
7 |
第二届监事会第十三次会议 |
2023-11-30 |
5 |
(一)通过《关于2023年度经营考核指标的议案》 (二)通过《关于2023年度财务预算方案的议案》 |
8 |
第二届监事会第九次临时会议 |
2023-12-11 |
5 |
通过关于调整《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2022年度利润分配方案》的议案 |
(七)外部监事工作情况
2023年度,通过提名谭劲松先生为公司外部监事。
(八)高级管理层构成、职责、人员简历
1.高级管理层构成
序号 |
姓名 |
职责 |
性别 |
人员简历 |
---|---|---|---|---|
1 |
曾剑涛 |
总裁 |
男 |
2019年12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董事、总裁、法人代表。 |
2 |
易小林 |
副总裁 |
男 |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董事长兼副总裁。 |
3 |
赵国俊 |
副总裁 |
男 |
2019年8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副总裁。 |
4 |
李文胜 |
副总裁 |
男 |
2016年7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
5 |
李志聪 |
副总裁 |
男 |
2017年2月至今,任佛山海晟金融租赁股份有限公司任副总裁。 |
(九)薪酬制度及当年董事、监事和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1.薪酬制度及薪酬结构
公司总体薪酬水平根据公司效益等情况确定,薪酬管理制度及重要薪酬方案由公司董事会审定。
2.薪酬延期支付制度
公司严格按照监管要求制定了薪酬延期支付和追索扣回制度,对高级管理人员按绩效薪酬的51%实行延期支付,对风险有重要影响的岗位员工按绩效薪酬的40%执行绩效薪酬延期支付。绩效薪酬延期支付期限为3年,在延期支付期内分别按 33%、33%、34%逐年发放。
3.高级管理人员薪酬
公司严格按《商业银行稳健薪酬监管指引》规定制定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标准,高级管理人员的薪酬水平与公司经营成果、年度考核情况、个人履职风险责任等相挂勾,同时兼顾公司整体薪酬水平平衡。
4.绩效考核
公司根据董事会下达的各项经营考核任务/指标,制定部门、员工的年度绩效考核方案,有效引导全体员工围绕公司既定战略,积极拓展业务,有序开展工作。员工绩效薪酬与公司经营情况及员工绩效考核结果等挂钩。
(十)公司部门设置情况和分支机构设置情况
|
|
|
(十一)外部审计情况
毕马威华振会计师事务所(特殊普通合伙)已完成了对公司2023年度合并及母公司财务报表的审计工作,并出具了标准无保留意见的审计报告。
(十二)社会责任情况
1.反洗钱情况
2023年,公司持续开展反洗钱宣传活动,强化反洗钱知识科普,通过反洗钱微视频、典型案例展播、宣传册子等形式多样的宣传方式,面向全体员工、社会公众开展反洗钱宣传,不断增强反洗钱的宣传深度与广度。
2023年,公司作为反洗钱义务机构,认真贯彻落实反洗钱的各项法律法规,切实履行金融机构的反洗钱法定职责。本年度,公司未接受人民银行反洗钱现场检查,未发生被处罚的情况,未发生反洗钱信息泄密、未严格按照规定履行反洗钱职责导致洗钱案件发生,或内部人员涉嫌洗钱案件等情况,各项风险整体可控。
2.消费者权益保护情况
公司重视金融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已按监管要求,制定了相关内控制度并严格执行,同时,不定期开展有关宣传、教育、培训及排查工作,较好地贯彻落实了消费者权益保护工作规章的相关规定及要求。
公司主要从事融资租赁业务,相关业务均以真实的租赁物为基础,主要业务对象为企业客户,较少涉及个人消费者;公司无对外的个人存款、结算、理财、基金、投资、保险等金融服务及产品,亦无对外营业的网点或分支机构,2023年度,未发生任何投诉事项。
五、重大事项信息
(一)公司章程及相关制度修订情况
2023年2月9日,公司对章程中涉及股东单位伊之密名称的条款进行修订。公司股东单位伊之密原名为“广东伊之密精密机械股份有限公司”,自2022年11月14日起更名为“伊之密股份有限公司”。
2023年6月28日,公司对章程中涉及公司董事会席位安排、独立董事的设立及其他相关细则等内容的条款进行修订。
(二)重要人员变更情况
2023年1月9日,原公司董事谭骅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职务。
2023年2月14日,原公司董事长李宜心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董事长、董事、战略委员会主任委员职务。
2023年5月5日,公司2022年度股东大会选举骆玲女士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核准骆玲女士任职资格的批复。自2023年8月7日起,骆玲女士就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3年8月15日,原公司董事李珩因工作原因,申请辞去公司第二届董事、关联交易控制委员会委员、风险管理委员会委员、提名与薪酬委员会委员职务。
2023年8月31日,公司2023年第二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肖德银为公司第二届董事会董事。公司已收到国家金融监督管理总局广东监管局核准肖德银任职资格的批复。自2023年12月6日起,肖德银就任公司董事,任期至第二届董事会任期届满。
2023年9月27日,公司职工大会选举刘韧同志为公司职工监事。2023年10月30日,公司监事会召开第二届监事会第八次临时会议,选举刘韧同志为公司第二届监事会主席,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2023年11月15日,公司2023年度第三次临时股东大会选举谭劲松先生为公司外部监事,任期至第二届监事会任期届满。
2023年10月23日,原公司监事李瑜红因工作原因,辞去公司第二届监事会监事职务。
(三)行政处罚情况
2023年6月21日,公司收到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中国银保监会佛山监管分局行政处罚决定书》(佛银保监罚决字〔2023〕11号),本次处罚为监管部门针对2021年7月2日至8月12日现场业务检查发现问题所作出的行政处罚,不涉及重大违规情形,不属于《中国银保监会行政处罚办法》中“较大数额的罚款”的情况。